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树立良好公益形象,建立社会公信,便于监督,确保各项财务活动公开透明、合理合法、有序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章程及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财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做到诚信、透明。
第二条 本着对所有捐赠方负责的原则,中心的财务工作接受捐赠方及相关方的监督。
第三条 中心的捐赠资金实行统一管理,行政费和项目款分类核算的办法。设明细总账、明细分类账、专款专用账以及捐赠实物账。
第四条 各种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账,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账薄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
第二章 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
第五条 中心财务部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理事长、秘书长、会计、出纳同为中心财务管理的负责人,对本中心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同等责任。
第六条 财务人员设置体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财务岗位。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和登记等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对本中心的具体财务收支负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会计岗位职责:(同上述批内容。)
①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中心的特点,设置会计账套,进行会计核算。
② 对以下会计事项进行核算:款项的收付、财物的增减、债权与债务的发生与结算、资本的增减、费用的支出、由上述各种变化引起的财务成果。
③ 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账簿,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④ 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项减免税、税前扣除资格及相应的备案事宜。
⑤ 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
⑥ 出具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管理报告。
⑦ 每年度根据中心发展对披露的报表加以完善。
⑧ 协助、配合机构内、外部审计。
⑨ 负责会计档案及资料的保管。
第九条 出纳岗位职责
① 负责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及保管工作。办理银行取现、结汇、转账等手续。
② 负责清算与货币资金有关的各项收、支及差旅费、项目借款的报销。员工工资、补贴的发放。
③ 负责开具捐赠收据和税务发票等各项收款票据,并负责票据的领取和缴销。
④ 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⑤ 审核原始凭证,在移交会计前保管原始凭证。
⑥ 按期与会计对账,并对货币进行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条 中心对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对公账户内管理,开具收入票据完整入账。
第十一条 收入分类
从收入来源渠道分为:
1. 基金会资助的项目收入。
2. 筹款活动所得的善款。
3. 申请政府各部门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项目获得的专项收入。
4. 社会爱心人士提供的个人捐助。
5. 企业捐赠收入。
6. 中心不需要的物资变卖或义卖取得的收入。
7.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保值增值收入。
8. 其他收入。
从收入是否指定用途来分,可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从收入的形式来分,可分为货币资金收入、非货币资金收入。
非货币资金收入主要为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二条 收款票据管理
1. 各项收入统一由出纳收取。对获得的所有收入包括单位或个人捐赠、基金会资助的项目经费等应当全部开出收据,不得遗漏。捐赠人不需要收款票据的,出纳也应开具,可将收据联与记账联一同交予会计做账保存。
2. 收款票据指捐赠发票,捐赠发票用于各类捐赠使用。
3. 遇到发票开错的情况,需将发票回收并作废处理。作废发票应妥善保管,直至财政或税务缴销。
4. 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如果收到的现金被直接用于支出,必须开具发票对收入完整入账,不能收支相抵后入账。
5. 会计应当将发票及时准确入账,并记录收入的类型和具体来源。
第十三条 收款管理流程
中心使用恩友云预算管理系统审批各项收支,收入审批流程为:
流程 | 责任人 | 完成工作 |
第一步:业务确认 | 项目负责人 | 在“收入管理”模块中提交收入申请 |
第二步:部门负责人审核 | 部门负责人 | 把控各部门或项目收入预算执行进度 确认收入划分是否准确 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 |
第三步:复核开票 | 出纳 | 确认收入是否到账以及到账金额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给理事长 根据经办人提交的信息开具捐赠发票 |
第四步:审批 | 理事长 | 了解中心年度预算执行进度 点击“确认”审批 |
第五步:收入入账 | 出纳 | 登记日记账 将票据、银行回单等交会计入账 |
注:会费收入不需要会长审批,项目收入及单笔捐赠1万元以上的均由会长审批。
第十四条 捐赠收入价值的确认
对于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捐赠,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开具捐赠发票,确认入账价值;对于接受实物捐赠需要开具捐赠收据的,需要按照如下方法确认价值开具捐赠发票:
1. 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
2. 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或者虽然提供了表明金额的凭据但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应当以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具体公允价值的确定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 企业捐赠自产产品。此种捐赠可由捐赠企业提供近期相同产品的销售记录(如销售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销售记录中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作为捐赠物资的公允价值,开具捐赠收据并入账。或者提供有物价局盖章的定价的标准清单,以该定价清单标注的价格开具捐赠收据入账。
• 企业或个人捐赠使用过但仍然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此类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同类商品的旧物销售渠道,可以结合成新度,咨询其销售价格,作为入账价值的依据(网店上的销售报价,实体店的咨询报价单等)。如果此类捐赠资产价值超过10万元,应该由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为确定入账价值的依据,比如汽车、房产总,或者单价较低但总价超过10万元的物资。
• 企业或个人捐赠价值低廉或无法确定使用价值的旧物资,如旧衣服、玩具等。根据相关规定,并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对该类物资不予开具捐赠收据,不确认收入,但应当为这类物资单独设置物资管理账簿,妥善登记、保管、处置。如果与捐赠人协商对该类物资做变卖处理,也可按照变卖后的净收益开具捐赠收据作为捐赠人的现金捐款入账。
3. 对于接受的劳务捐赠,不得开具捐赠收据,但应当在对外财务报表披露中作相关披露。
第四章 备用金、临时借款和预付款
第十五条 备用金是指因工作需要,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持续需要的工作经费。备用金一般以一个月所需的经费为限,借款人每个月发生支出照常走报销流程,财务按照审批后的报销金额全额付款,使借款人手头持续保有一定金额的资金备用。
第十六条 临时借款是指因一次活动、会议、出差等工作需要临时预借的经费。临时借款一般以一次所需经费金额为限,并在会议、出差等工作结束后,采取多退少补方式结清该项借款。
第十七条 预付款是指在供应商尚未提供发票或尚未发货前,预先付给对方的采购等款项。
第十八条 中心不向外部人员借出款项。试用期员工、实习人员、义工等临时借款,须由安排其工作的正式员工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九条 备用金或临时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附上清晰、合理的借款理由,注明借款日期、金额,最迟还款/清算日期(临时借款一般为出差返回后或工作事项完成后的一周内报销清算。
第二十条 预付款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预付款事项,付款方全称、银行账户信息、付款金额。经审批后,由财务直接支付货款给供应商(不能转去私人账户)。收到货物和发票后,经办人需按支出报销流程办理报销。
第二十一条 单次备用金借款申请最高限额为10000元,特殊情况需要理事长审批。
第二十二条 预付款由经办人负责催收货物和发票,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备用金需于每年12月31日前清算结报,次年再行借支。
第二十四条 临时借款借款人需于最迟还款/清算日前办理报销手续。临时借款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除未到期的保证金、押金外,如有未清账借款,不得再进行下一笔借款,特殊情况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审批。
第五章 支出报销管理
第二十五条 支出报销的一般规定:
所有支出报销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据作为报销依据。原始凭据付款方为“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税号:5262 0000 0986 5174 0J,有收款单位盖章(发票为专用章,其他为财务专用章),时间明确,金额清晰。
1. 活动费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凭发票及有效签字报账,如有余款需及时交回;日常支出费用必须在一个月内凭发票及有效签字报账。
2. 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费用报销单,填写准确无误,审批信息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3. 收款方为个人(如支付顾问费、劳务费、志愿者补贴等),可以为收款人签字的收条,收条上应注明事由和收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劳务内容等信息。付款时应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其他情况应由本人签字领取。原则上劳务费每月支付一次。
4. 购买办公用品、书籍、音像资料、活动物料等,需在发票后附明细小票,无明细小票的,报销人需列明购买明细。
5. 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需附三方比价报告。
6. 所有支出必须在发生后一个月内将票据交到中心出纳处报销。票据丢失不予报销。
7. 费用报销单应与原始凭据之间、相关原始凭据(如发票与小票、酒店结算单、验收单等)之间、原始凭据自身内容应当相互一致,金额应当计算准确。
8. 任何支出报销财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均有责任和权利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复核,发现问题提请理事长重新审批及处理。如理事长不予恰当处理的,可以向理事会或其他理事报告。
9. 日常支出每月报销一次,每月15日和25日为财务结账报销日,超过此节点将于次月给予报销。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报销。
第二十六条 支出审批范围和权限
分管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所管理项目预算范围内的经费支出审批及单笔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支出:理事长负责中心行政经费支出和超过项目预算范围外的经费支出及单笔5000元以上的支出。理事长发生的支出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负责审批。
第二十七条 支出审批流程
中心通过在线管理软件——“恩友云“预算管理系统”进行支出报销。
关于恩友云预算管理系统:恩友云预算管理系统是一款北京恩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在线财务管理软件。
支出审批流程为:
流程 | 责任人 | 完成工作 |
第一步:提交申请 | 经办人 | 取得原始票据 在【付款申请/报销申请】模块提交报销申请 |
第二步:项目审核 | 项目负责人 | 确认支出是否属于本项目 审核支出是否属实,金额是否合情合理 审核支出是否与预算相符,预算归属是否准确 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发现问题点击【退回】 |
第三步:部门负责人审核 | 部门负责人 | 了解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执行进度 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发现问题点击【退回】 |
第四步:将原始票据交予出纳 | 经手人 | 当经手人去支出审批看到报销单为“待财务审批”,即可将原始票据交予会计了。 原始票据整理好贴在粘贴单上,并将该笔支出申请的“执行流水号”后四位数抄在粘贴单上。 |
第五步:复核原始票据 | 出纳 | 将原始票据与系统中的支出申请单进行核对。 复核原始票据是否合规(发票真实完整,明细清单齐备,是否符合中心报销规定和标准)。 点击【提交】进入下一步理事长审批或依据审批权限结束审批;发现问题点击【退回】 |
第六步:确认 | 理事长 | 了解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执行进度 必要时抽查支出情况 审批无误后点击【确认】;发现问题点击【退回】 |
第八步:报销处理 | 出纳 | 打印出费用报销单,后附相应原始凭证 付款或冲销借款 |
行政费用审批流程参考上述审批流程。
第二十八条 向受助人支付救助款(物)
需取得受助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签收条,并由经办人签字,如二人以上同行还需有同行证明人的签字。在尊重受助人隐私的前提下,最好能留下现场签领款(物)的照片等作为证明资料留存。